※ 引述《hn9480412 (ilinker)》之铭言:
: 是这样的,我目前有在104上投履历,不过在填写履历表的时候有要求填写特殊身分
: 而且我本身是有领取身心障碍手册的。对于这个。我在想到底要不要在履历上注明
: 因为我在面试的结果都是有提到,结果全部都没中
: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影响到结果(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我也认了)
: 那我到底要不要在履历表上注明,还是只要在面试中提出
: 因为我有身心障碍而有免役,公司看到免役就算我不主动提出他们一定也会问
: (只是说因为有身心障碍会影响到我的劳健保的投保金额而已)
我自己是会写也会主动告知 因为我不写也看得出来(走路不平衡及眼震)
看工作一阵子了 发现很多电话要约的根本不看履历 去了当场被羞辱或是无声卡
所以我决定 都会在电话上面主动告知他们 虽然常常因此被直接拒绝说不能用或是说要问
主管在回电就没消息了
有人说要写 有人说不写比较好 我个人是觉得我就诚实 也会再一次确认对方是不是有注
意到 不想浪费时间跑来跑去 抱着反正就看缘分了的心态 然后就是持续失业中…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对不对 请大版内的人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