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劳资调解相关问题

楼主: DeLGa (喇叭背包)   2016-04-12 10:59:15
本篇为资方立场,我知道这个版大多都是劳方受害者
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帮我看一下以下情况
小弟现职某公司会计
本月初我下面的一个会计助理 未告知离职了
我们月初发薪水 她发薪日隔天就蒸发了 打电话也都没接直到隔天才回我line
说她家人生病需要照顾等等~ 当下我有跟他询问是否还要上班 他也说短期内无法
但是在这之前完全没有提出任何的请假单或者口头告知
老板的意思是 要离职可以 也不想追究其他事项了
只要求她把工作证缴回 及 超休的假换成日薪缴汇回来 (大约两千多)
其余的就不追究
我告知了那位离职的助理后
结果在上周 收到了社会局的电话说她申请劳资调解 希望我们要约时间过去
老板有点火了 希望我去处理这件事 毕竟是我挑的人
1.想请问大家,关于离职后的要求公司作法是否有瑕疵?
2.如果是遇到这样子的情况我调解时需要准备什么会比较有利 (打卡单?)
3.如果现在想要多追讨一笔未告知离职的公司损害赔偿,是否可行?(因为递补该
员离职有请别的部门加班协助我)
4.如果已经要调解了 我还需要寄存证信函告知对方请将工作证及溢领薪资缴回吗?
还烦请各位告知了
作者: arnys (我不要当学弟)   2016-04-12 11:54:00
遇到不成熟的人辛苦了
作者: parfait1984 (par ici)   2016-04-12 12:15:00
建议还是要存证信函,请她来办离职手续跟缴回工作证及溢领的钱,然后未预告时间离职,就自行不来依约定超过三日就算旷职,要保全证据
作者: weiqipower (HoNG)   2016-04-12 12:30:00
1. 未告知未请假超过三日直接开除。2. 对劳方不利的证据。3. 走民事要尽举证义务。4. 溢领薪资看不懂, 如果是指有薪假之前准假现在反悔有违反诚信原则的可能。
楼主: DeLGa (喇叭背包)   2016-04-12 13:30:00
因为我们月休八天.她请事假老板当时是说如果不想扣薪那就先当作超休等忙季再补班
作者: parfait1984 (par ici)   2016-04-12 13:38:00
原本以为是特休先休,结果是事假先不扣钱,公司要有很明确规定且不违反劳基法前提下,才能合理请求返还,不然看起来要追回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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