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特休若休完,离职日得延后?

楼主: Spacepanda (With or without you?)   2016-03-22 09:32:10
各位前辈好
小弟今年在敝公司已任职满三年,依照劳基法得在30日前预告离职,我在3/16当天提出离
职签呈,设定4/15(五)为最后工作日,4/17(日)为离职日。
昨天(3/21)HR来电通知,说一般公司遇到离职日在假日,都会希望你把最后离职日挪到
离职日前的周末,我当下没想太多便同意,让HR修改离职日(4/17改为4/15)。
但是今天(3/22)又通知说,原先我申请的4/6-8,4/11-12这五天特休,如果要休完,要
把离职日从4/15往后延,或是选择不休,换成工资给我,就可以4/15离职。
想请教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吗?
找不到法条可以依据,我只有查到资方可以不给假换成日薪给你,但是没看到究竟可不可
以用特休为理由来延后离职日,以上问题 麻烦各位先进帮我解答 感谢了
作者: f33783378 (小灰狼)   2016-03-22 11:25:00
离职前特休到完很常见
作者: post91 (123)   2016-03-22 11:29:00
延后离职不清楚,但不论怎样你都没损失啊!要嘛休完往后延,要嘛不休完拿钱走人...应该还好不过以离职法条来说,只要有在规定时间前提出,理论上就是准时走没问题才是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6-03-22 11:47:00
哪里没损失?特休是用底薪已日计算,少了9.10.16.17 四天薪水
作者: post91 (123)   2016-03-22 12:05:00
我们特休是用全薪计算...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03-22 22:17:00
是我就往后延两天多赚两天假日的钱
作者: wallace369 (华理士)   2016-03-23 00:51:00
如果有差那二天的薪水,要争取~~可能就换来未来被照会原公司告知新公司,你很在乎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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