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标题。
2/26时起床发现自己头痛且发低烧等疑似感冒的症状,8:30上班时间到前就打电话给公司
及我的上司请假,也得到准许。但当天我睡一觉后觉得好很多,就没有去看医生了,接下
来又是连假,到星期二上班我病好了,到公司遇到会计被她酸: ‘很爽耶多放一天假,上
礼拜月底真的超忙你请假挑了一个好时机耶’
结果今天发薪拿到薪资条发现我被扣了一笔无故旷班,我问了会计助理,她说‘因为我请
假的那天没有医生证明不算病假,只能当无故旷班’。我回应她‘我当天有打电话来请假
,电话也是你接的,怎么会是无故旷班?’会计回应:‘公司规定请病假就是要有医生证
明,否则就是以旷班论。’
我当下没有立刻回应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反驳,之后我就来爬文并查看相关规定,依我的理
解,1.请假公司要求证明是合理的;2.请病假要给半薪
因为我没有证明我就不跟他争半薪的问题,我告诉会助:‘我能否改成请事假?’她回我
:‘事假也是要事先请,你是请假当天打电话来说的,也不能算事假。’
最后我就在争薪资算法有问题,依规定扣当日薪水应该是:24000/30(底薪/30天) = 800
他们却算24000/15(底薪/二月上班天数)=1600
无故旷班是扣两天薪水,等于我这个月要扣掉全勤1000和旷班3200,这完全不合理吧?
会助说:‘公司有公司的算法,如果你有证明不就没有这么多问题了吗?’
回答口气超差我真的超生气,回复她:‘如果你不按照劳基法规定算,我会去投诉你们。
’会助可能有点吓到只回我等会计主管出差回来,我再跟他反应妳的问题。但我们会计主
管出差要到3/15才回来。
我想请问我可以争取的有哪些?
此外,我的职位是业务助理,我待的国内部一共有四个人(我+主管A+两位业务BC),主管
也是老板娘,上不上班看他心情,每天进办公室大概半小时而已,所以A的业务基本上都
是我帮他处理。业务C在去年9月份离职,他的工作由A和B平均处理,但B也有自己的工作
要处理,也说了A的工作都是我在处理,等于我的工作是:我自己原本的工作+A+C,我认为
工作范围已经超过,有要求调整薪资,但会计回我:‘协助业务本来就是助理的工作,他
认为没有调薪的必要。’而且上层好像认为我完全可以处理A+C的工作,近半年来完全没
有在面试新业务!!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谈加薪的问题,每次都会被用同样的理由打回来=_
=
还有我四月底就会离职所以就不用劝我啦,我只是想问在剩下的时间里我如何争取自己的
权益,麻烦大家帮忙了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