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到职第二天做完不想做的疑问

楼主: lizardc1 (ce)   2015-10-15 05:01:01
rt
小鲁弟应征上台中北屯某商旅
这两天陆续发现公司有各种不合理之现象
(口头打听&自行观察都有)
因此想借故不继续做
问题是
1.
我该回公司依正常程序办离职手续吗?
2.
公司章程规定 做不满7天不发放薪资
假设我回到公司办了离职
我该顺便跟公司讨这两天的工钱吗?
若公司不给 我是否该采取反击行动?
有请大大麻烦开个示指点小鲁 感恩
作者: anper (镜中人)   2015-10-15 06:16:00
做不满7天不发放薪资 这有符合劳基法?
作者: dickyeh (闪闪亮亮)   2015-10-15 07:51:00
无论几天,只要有到公司工作,都要发薪水。
作者: pyv   2015-10-15 08:03:00
讨两天工资不然放话劳工局调解备好手机录影实况po版给乡民学习
作者: berice152233 (WASHI买的zenfone2)   2015-10-15 15:12:00
我第一天上班发现每天都要加班到十一点和六日我就直接跟会计讲我没办法接受要离职了请他直接给我现金,他说这样没钱领,我只说“劳基法不是这样说的?”他们就给了可能不想因为几百块搞得天翻地覆吧,毕竟该公司违反劳基法的事情一箩筐
作者: nintendose1   2015-10-15 20:33:00
唉,不愧是鬼岛,违反劳基法的事还可大辣辣列为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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