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可参考 #1M38aIJF (Salary)
我于9/25日提10/9离职
老板在9/30当日要我做完为止
因后续有网友来信告知
老板提前要人离开
需要提供预告工资及请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及资遣费
我也使用短信与老板要求这些权益
协商过程中老板就是不愿意给
并以为我在赌气、闹脾气
请前同事来告诉我
若想要回去可以说一声,他绝不会刁难
(都逃出来了还回去?)
后来也请主管要我今天13:30马上回去到职完成交接
[问卦]有没有老板可以决定员工来来去去的八卦啊?
还真的有.........
今天下午我打电话到劳资纠纷免费律师专线询问
律师说
若你预计做到10/9日
老板要求你做到9/30马上离开
是可以要求老板给付到10/9薪资
因为是公司不愿意 劳方付出劳务,但这样就无法申请非自愿离职
但是如果在叫你离开后
又叫你回来上班
你就必须回去上班
因为你预计离职日是10/9日
资方还是有权利要求劳方履行劳务
也就是说在10/9前
公司随时都可以要你继续回去上班
若像他现在要我马上回去上班
我三日都不到职
他可以依旷职论将我开除
与律师通完电话后
心情蛮沉重的
虽然是也没差那几天钱
但是就是一口气咽不下去
很想要替自己权益尽一份力
但是没想到还是输了啊..........
也对台湾对劳工保障觉得很失望〒△〒
像是老板那天公然在员工面前要我离职
今天又召开会议把我说的多难听
也说劳工局他都很熟
就算我去劳工局申诉也是会被挡掉的
还说那些东西他不是不愿意给我
只是我的观念错误他不想要养成我坏习惯等等之类
然后也一直逼问跟我要好的同事到底站在哪一边...
他都把场面搞成这样了谁还愿意回去呢?
偏偏不回去,他还是可以以旷职请我走人...
觉得很沮丧
小虾米对抗大鲸鱼失败了........
谢谢大家给我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