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在撰写履历表时有个很困扰的问题
如果是短期的工作是否该写进履历表?
列举以下:(以下工作都是短期工读或是接活动,没有主动离职或被资遣的)
1. 政府行政工读生,做两个月,协助文化局办活动.制作PTT.汇整文化活动相关资讯
2. 服饰店门市人员,做三个月,服务客人.上架补货.结帐收银以及门市整洁
3. PG(Promoter Girl),至少三个月,有接过某国际化妆品.某知名水果品牌..等等,主要就是
跑经销商据点,推销新产品,游街发放试用品,协助舞台活动
4. 家教和课辅,至少四个月,辅导偏乡儿童课业
应该还有暂时想不起来....
不知道这些经历是否该放进履历表,因为我曾被长辈说过我的工作经历太杂了zz
或者是挑选部分工作经历写进去就好?
譬如说应征业务/推销/门市,服饰店和PG经验就写进去
或者是把这些融合到自传里,用带过的方式叙述?
譬如:有丰富销售经验,除了长期XX工作之外,还有PG经验,为XX品牌新推出
产品推销试用...
至于不考虑写进去的原因:
都是短期(两三个月对新鲜人来说不知道能不能搬上台面)
都是算时薪(我的履历表有做"待遇"此栏,不知道写时薪是否妥当)
附注:我的履历已经有写两个长期兼职工作了,一个是3C产品推销 一个是餐饮业
谢谢各位大大耐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