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预告期全用年假抵

楼主: yoyo03 (YO!)   2015-07-27 14:02:51
各位板友好
以下离职问题想听听各位的意见:
小妹我在现在这间公司已待满一年,应享有7天年假,且当初订定的契约写明:“离职应在7天前告知”(优于劳基法的1-3年离职应于20天前告知),那我可以在明天提离职然后离职预告期全用年假抵吗?等于明天就是上最后一天班了
关于交接部分因之前已有离职打算,这两个月早已将手上业务全数教给新人,且业务内容单纯(之前交接我的人二天大致教完就跑了…)所以应该是没啥问题。
因我们公司提离职之后照惯例那个人通常都会都会被好好关照一番,小妹不想让他们费心关照所以才想到这个方法。而至于为什么不问公司人资,因为我问了但他们没给我正面回复,一直叫我提离职后30天后再走最好…
以上再麻烦各位了,感谢。
作者: allenjeffery (Mr. Masquerade)   2015-07-27 14:42:00
依法来说是可以 只是公司准请一次这么长吗如果我是你可能会先技术性的请掉一些特休例如突然生病不舒服的病假或是半天早走之类的 一次请七天又在这种时候...不过有些公司其实是你一提之后他就会马上叫你走人的(例如我们公司就是这样 )
作者: wuzenjar (钢琴师)   2015-07-27 15:26:00
一提马上叫你走->自愿离职变非自愿楼上A大的公司小心踩地雷
作者: laborgirl (美腿)   2015-07-28 22:01:00
都要离职了特休也是该让你休完的啊不然就你继续作七天,但离职时要求公司再直接加发七天特休(因为不给你休),这样总共领14天薪水。
楼主: yoyo03 (YO!)   2015-07-29 15:24:00
谢谢各位板友回答,公司的确不是很想让我一次请那么多天…又说我只有“6”天年假,给我请三天然后剩下三天给我薪水…这点会再去交涉,应该给我4天薪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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