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预告

楼主: wind4418 (红茶微糖去冰)   2015-07-24 13:04:47
各位好
小弟有问题想请教
如果提出离职预告期间刚好有教召之类的公假
这样公司要求我需多留公假天数才离职合理吗?
作者: petertg (TG)   2015-07-24 13:17:00
你可以问劳动部,我个人认为不用多留公假天数理由是教召是国家义务,并不是你欠公司的工作天数
作者: abm311 (abm311)   2015-07-24 13:22:00
预告期指的是"日历天"不是工作天,公司要求不甚合理
作者: pianoluke (温柔倔强勇敢都是我)   2015-07-24 13:44:00
预告离职就是为了交接 那当然要多留公假天数阿不然干麻预告 想走就走就好啦
作者: petertg (TG)   2015-07-24 13:51:00
pianoluke 所以离职预告应该要排除周休假日对吧?照你的说法,公假都应排除了,国定假日周休也应排除?实际规范离职预告是"包含"国定假日周休耶,你怎么说?另外离职是为了交接,没交接完也不能走对吧?照你的说法没交接好都算是想走就走,不是吗?
作者: pianoluke (温柔倔强勇敢都是我)   2015-07-24 14:08:00
订定这法令的想法就是为了交接 交接有没有完成一回事但提了离职后就马上教召 如果连交接的时间都没有那订这法令的意义在哪?
作者: allenjeffery (Mr. Masquerade)   2015-07-24 14:13:00
认为应该是不用多留公假天数
作者: petertg (TG)   2015-07-24 14:41:00
pianoluke 预告是一回事,交接是另一回事,不是嘛?公假不属于特休,雇主没有准否权,你的立论满怪的吧教召是政府规定,也不是员工可以自己安排的,不是吗?我认为如何利用有限时间和员工完成交接,也是企业该思考的项目,预告天数是保障双方,不是保障单方保障雇主知晓后能有预先作为,也保障员工时间到走的掉你如果要单方面解释成交接时间不足,法令就没有意义这个部分我就没办法了,那你应该建议连国定假日都应排除如果以提的那天开始算,假设预告天数10天的情况员工星期五提,中间可以扣掉四个周休假日,那你怎么说?
作者: b2090660 (桔)   2015-07-25 00:26:00
预告期是要扣掉周休二日的天数,而公假不属于公司的假,除非你请特休含在你的预告期内。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5-07-26 14:38:00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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