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关于离职

楼主: bodies105 (囧小菇)   2015-07-24 08:36:37
请问一下,目前有面试上新的工作
但是在职中,到职约半个月
是派遣的工作
合约其中一条写离职需15天前报备
请问这条合理吗?
再来是薪资要如何计算呢?
我有请1.5天事假
麻烦各位帮小弟解答了,谢谢...
作者: CoolPotato (酷翻鼠)   2015-07-24 09:07:00
法律不是说 三个月内 想离直接走吗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15-07-24 09:08:00
他有给你签约金 合约才有效 不然想走就可以直接走事假问人事 除非你人事是板友
作者: a13145279 (豆腐)   2015-07-24 09:45:00
我记得一般试用期是签定期契约,劳基法只规范不定期契约的离职预告,所以和约是有效的一般转正职后大部分都是不定期契约,除非你额外有签合约(有给签约金)那就另当别论
楼主: bodies105 (囧小菇)   2015-07-24 12:43:00
所以我现在才15天 可以今天做完就走人囉?
作者: PRAM (PRAM)   2015-07-24 13:48:00
你怀疑的话现在就去问你们公司的人事啊,现在还在上班时间不是吗? 真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你现在就在公司,不去问人事反而上来问ptt,是以为ptt这边的人是你公司的人事主管 ?不然你就现在打电话去问劳工局,他们会给你正确的答案
作者: a13145279 (豆腐)   2015-07-24 14:28:00
当然不行 我前面不就写了
作者: yeh10jp   2015-07-24 21:57:00
直接打去劳工局问不是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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