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家教以外 我就是在补习班
但是对于正职我没有概念,我的第一间工作是植物园附近的补习班
其实就是正职工作,一周六天 打卡上下班制
但是签约制 都是签一年(我就从民国100年开始做,但是我7/01就上班,
他到8月才开始保劳健保)
在六月底的某一天
老板和主管把我约谈,希望我志愿离职(约晚上11:30~至少我出去时已经0:30了)
我要考虑他们还说不行,但是距离7/01只有两天了,如果真的要我离职的话
也该提前告知好让我去面试找工作吧
本来想申请失业补助
但老板说它们是约聘制,只有不续约,不算资遣,也不会有资遣费
接着换到另外一家补习班,问说公司可不可以挂劳健保
他要求直接加入补教工会(所以劳健保负担变成60%),也直接讲明公司就是要节省支出
就没有提供名额,但是我在那边签的约叫"专任老师" 所以虽然每周都有出勤纪录,
也是要打卡 但是否还是约聘制的
但是在补习班工作 是否这就是在台湾的常态
也为了要保住工作
所以公司不帮劳健保只能自己去工会是应该的
如果申报给劳工局或是其他单位
其实就是在害补习班
害大家都没饭吃
或许我这篇发文没有任何实质的解决
但是如果有人愿意解答,或许我就心甘情愿接受这就是在台湾补教界的现实
也或许就像大家讲的
不爽不要做
又没人逼你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