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请育婴假被开除 申诉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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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报【池雅蓉╱新北报导】
新北市1名年约30岁的女性派遣劳工小伦(化名),因婚假、产假都用Line请假获准,请
育婴假时也想比照办理,未补书面假单,公司以旷职解约,她不满提出申诉。劳工局表示
,育婴假有明文规定,应事先书面提出,雇主请其补程序未果,她也未提出明确请假时间
,故申诉不成立。
小伦去年3月至新北市某派遣公司任职,期间历经结婚生子,雇主都让她用Line请婚假及
产假,也不用补书面程序。今年3月底,小伦产假将期满,她想续请育婴假,便用同样方
式,以Line讯息向主管提出,却没有明确告知“从何时开始请假”、“请假到何时复职”
,主管虽表示同意,但要求其应补足书面程序。
岂料,小伦并未补件就开始放育婴假,随后公司就以“内规”旷职2日,与她解约。小伦
不服,便向劳工局申诉,控诉雇主不让其请育婴假。
后经委员会讨论,虽法院判例不允许用通讯软件请假,仍应补书面,但雇主先前作法优于
法律,并无争议。不过,育婴假不同于婚假、产假,依《育婴留职停薪实施办法》规定,
受雇者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时,应事先以书面向雇主提出,故不能相提并论。
另外,小伦并未明确提出请假时间点,若当初提出明确时间点,劳工局即可替其争取补件
时间,最后申诉不成立
WYF....之前的新闻说可以请是说好玩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