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现在公司最后一天 相较于过去5年正职的工作经验都是找好才换都没有休息
可能是做到礼拜五 下礼拜一又到新公司上班
这一次身心疲累 直接跟老板说离职 但也没有提到身体的部份
打算至少休一个月让心情沉淀 也在幻想有没有可能找到适合、可以接受的工作
也想试试看这样做会不会比较好 特别是现在不到一年
换了2间公司有点打击
这几年我也一直有个问题 就是履历或面试是否该明白告知身体不适的部份?
或是要怎么表达比较好?因为这确实会影响工作
其实我记得约25岁完出社会时 曾有到一间宗教性质的公司 面试的人还是修女
工作内容类似行政类 不用搬重物或久站
那时傻傻地很坦白说有脚底筋模、腰痛 她竟然回我:
你有病还来找工作? 你这样有病谁敢用你?谁要请有一个有病的人来上班?
下列是我疼痛的状况:
头昏(2年)、左下牙肉痛(3年 可能是牙根裂要再拔 但拔了下排就没有臼齿了)、
腰痛(坐骨或椎尖突)(8年)、脚底筋模炎(8年)、右腿麻(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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