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朋友聊天,聊到关于特休的问题
其实他和我讲他们公司作法,一听之下好像是正常的
可是仔细听好像又很奇怪,所以来问问大家
他们公司特休是满1年后,会给7天
然后接下来1年内,不管特休有没请完,只要离职,就会照比例扣薪水
(ex.102/4/1~103/4/1,给你7天特休,可是如果你103/7/1离职
他就会扣一定比例的钱)
这样做法是对的嘛?我认知上是错的就是了
另外,关于劳保,如果雇主给保最低薪资,可是实际上是领超过那个金额
可是薪资明细表,拆很多(ex.日薪800*22=17600,津贴3000...etc)
那有犯法?(我知道拆很多是为了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