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C17 ()》之铭言:
: 我是原PO,不好意思过了这么久才回复,所有的回文推文我都有看,
: 会选择直接收东西离去,是当时已删文的PO文,
: 大家认为我4/20已提离职,5/4收东西离去并无不妥,都叫我赶快离开不用管
: 我知道离职时间点是很有争议的部份...
: 很抱歉自己做事不果断惹出这么多麻烦,真的是学到教训了...
: 目前状况是我有去劳工局申请劳资调解跟劳动线上申诉,
: 5/19劳动局除回复公司不得积欠薪资外,检查公司发现有违法...
: "公司劳工名卡、出勤纪录表及工资清册,该公司皆未依规定置备"
: 劳动局会再依法处理,之后就没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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