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有点不妙 因为上个月月底到现在已经快要一个月了 如果用连续旷职开除
除非你妈可以举证 他是因为人事通知(要有纸本)才这样没到公司的
不然其实发生的当下 你们就应该先写存证信函给公司 表示你们的意思→这才能举证
但现在讲这已经来不及了 就只能快点调解了 以下是我小小的见解 供您参考
※ 引述《colagrange (colagrange)》之铭言:
: 妈妈今年55岁,在高雄某螺丝工厂已经21年年资,上个月月中突然被人事通知做到月
: 底,原因是说满55岁已可退休,但妈妈非自愿退休,也没签属自愿退休单,亦无填写离
: 职单,妈妈只差四年就满25年达可退休年资,如今公司确以年龄已满55要她退休
: 因为妈妈有跨新制和旧制的劳保问题,公司要她离职开给了他一笔三十几万的支票,但该
: 款项是属中央信托给予,并非公司给予,想请教版上各为大大几个问题
: 1.妈妈可以说是被资遣吗?因为公司不断强调是因为年满55退休,但劳工保险局网页上写
: 明是年满55可申请自愿退休,但妈妈没有申请,是被公司通知做到3月底的。因公司
: 不愿开给她离职证明书,也不愿给付资遣费。
说真的公司人事很笨 因为劳基法写得很清楚 你妈的状况是要“自请”退休
除非你妈超过65岁 公司才能强制其退休 你们调解时 记得说 我们是艰苦人
只知道憨憨的做 哪知道这么多 但是因为家庭还需要钱 只好来这边调解
希望可以得到合理的对待 所以你的认知没错 你妈可以说是被资遣的 相关费用都应该
支付给你妈 另外 你们旧制拿到的退休金 是从台湾银行领出来没错 但那也是公司
依法必须每个月存进去的 所以这部分你认知有误
: 2.妈妈是83年入公司,使用旧制,民国94年6月30新制上路,但该公司未替妈妈加入
: 劳保,直到民国100年初,妈妈主动提出加入劳保要求,公司才给予加保,这样公司
: 是否在94年7月1日至100年初加保时段违法?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该段时间的
: 劳退6%给付?
可以要求 但请备妥你妈在公司有领薪的证明 存摺明细、扣缴凭单都好
再来就是去劳保局打印一份她自己本人的投保记录给调解人看
就可以很清楚的看见 有领薪却有中断投保的部分 另外去调解时
请把你们请求的金额算出来 写清楚 例如:资遣费多少?预告工资多少?
中断的劳退?如果中断的当中 你妈有需要申请相关劳保给付而因为公司没帮忙加保
而损失的部分 也请一并列入(但请你们提供相关证据)
: 3.该公司于3月中旬通知妈妈于月底离职,但依规定须提前30日告知,但公司以退休为
: 由,是否还可以向劳工局提出上述诸如资遣费,劳保未加保,以前未达提前30日所差
: 日数的薪资给付?
: 以上是初步问题,当初妈妈没去上班我还觉得奇怪,她可能怕我担心,就跟我说她放特休
: ,结果越来越觉得奇怪,一问知下才知道被公司通知不用上班了,让妈妈都已经55岁的
: 妇女突然没有工作,到处在找清洁工作想要再有一份收入好养老,看了真的很心疼,也觉
: 得公司真的颇过份。近日会陪妈妈走一趟劳工局和劳保局做询问,但想先请教版上的大大
: 因为小妹自己也是上网查资料一知半解,如果有说错的地方,还恳请大家不吝指証,先再
: 三感谢了!!
大概就这样吧 不知道你们在哪个县市 不然我请假陪你们去好了
我最喜欢去劳工局调解了(虽然每次我都是代表资方 但我也是有替我自己讨过公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