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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4 07:53:50 联合报 记者游振升/台中报导
超市陈姓副组长以LINE向店长请病假,获回应“YES”,却遭公司依旷职为由开除,怒打
民事官司,但法官认定他未依公司规定办妥请假手续,有旷职事实,资遣费部份败诉,判
他获赔加班费。
陈姓男子是台中某连锁超市面包部门副组长,他前年七月一日因胸痛到医院看诊,将药单
拍照并以LINE通讯软件传给邵姓店长,表示要请病假,对方回复“你在家好好休息”,他
后来三度到其他医院看病,7月12日再次传LINE请病假,店长回“YES”。
但同事转告他,总公司人事课长早在七月十日透过公司LINE群组,公告他连续旷职超过三
天,未向公司报备,予以开除处分。
陈姓男子说,他被公司群组退出,不知道有公告,他任职四年来,每天工作12至14小时,
从未请过假,不清楚公司请假流程,以为店长的LINE回复就是已经准假。
但公司辩称,依公司规则请病假一天以上,应检附医院诊断证明,陈姓男子就医检查正常
,他自己退出LINE群组,且不接电话,公司还发现陈请假前,正在筹备开面包店,请假只
是借口。
法官指出,陈姓男子工作4年,如不知请假规定,也不向店长咨询,店长并无核假权限,
确实未办妥请假手续,将资遣费请求驳回,但判公司支付陈男积欠十一个月的27万7000元
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