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小的在营造业上班,因为最近公司制度问题已提出离职
营造业大家也知道,每个月的假总是休不完,即使假本来就很少...(6+日历见红)
公司的状况是每个月休不完的假可用应休未休的名义转成补休时数(8hr/1d),
而我的状况是,前年约有170+小时的补休,去年约有200+小时,
今年截至今天是80+小时加上56小时的特休
那询问人资后得到的答案是,去年与今年的补休加特休在离职后的第一个发薪日
会随着薪资一起补发,但前年的补休就没办法,原因是在去年年初有发公告,
(但我真的没印象也找不到有这份公告)
公告内容是前年的补休时数可以延长至去年七月前休完
但工地状况就是无法休完啊!请人资往上反应得到的答案永远都是再议再议再议
想请问各位的是如果我想拿回这170+小时的补休,除了走劳委外,是不是没别的方法了?
另外以营造业的特殊性来看,走劳委成功的机率高吗?
谢谢各位先进花费时间看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