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预告不足罚责

楼主: ortz   2015-02-16 19:48:25
虽然去年九月1日曾开过调解
(我想二次检举可能讨不回来了...)
但不懂的就是关于满三个月以上预告前10天问题
当时检举前问 有关预告不足部分是否有违反
但那时候问劳工局 他们说预告不足是没有罚责(不清楚到底有没罚责在)
那满三个月前10天预告却只有前四天告知(8/15结束 变成8/11那天到现场才知道)
若按照劳基法是否得要补六天的工资?(当时是采PT制.六天是否包含假日?)
120x8x5=4800
月薪制也是比照办理吗?
本身制度上有无承览制有无关联影响呢?
作者: ErosYuan (健人何其多)   2015-02-16 20:03:00
我算错了吗?11-15总共六天~
楼主: ortz   2015-02-16 20:19:00
所以我那天实际上是损失五天的薪水吗?因为11-15实际五天都在 上周的五天就没被通知到
作者: ErosYuan (健人何其多)   2015-02-16 20:55:00
喔!是五天~
楼主: ortz   2015-02-16 21:38:00
所以法则上 顶多只能要求公司补薪水而无惩罚?
作者: ErosYuan (健人何其多)   2015-02-16 23:19:00
看你被资遣的理由,有些资遣理由,连预告工资都不用给!
楼主: ortz   2015-02-17 00:17:00
11-2 人力紧缩呢
作者: ErosYuan (健人何其多)   2015-02-17 00:34:00
要给!但是没有罚则~刚刚查过劳基法~
作者: windesign88 (妙丽)   2015-02-17 02:12:00
劳基法第79条罚则:预告工资不给可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布其事业单位或事业主之名称、负责人姓名,并限期令其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应按次处罚为何劳工局会告诉你 没有罚则?把劳基法第 十一 章 罚则看清楚吧
楼主: ortz   2015-02-17 07:51:00
因为当初去劳工局咨询的时候 他们这样说的= =不过后来想到的时候 已经来不及了那次当作花近五千元买教训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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