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刚结束三年的打工渡假回台,正在准备找新的工作
但是在写履历时遇到了一点小问题,想求教一下各位?
本身出国前已经有几年的工作经验,所以现在履历上出现三年的空白
(最后一份工作结束于2011年)
那么到底应不应该在履历中写出这几年是去working holiday?
老实说 我并不想写出来
因为 我觉得这只是一段长时间的"旅行"
跟工作一点相关性都没有,并且对于目前找的职位一点帮助性也无
实在看不出来写上去的必要性,只是增加字数而已
个人倾向在面试时,再提出说明为何这三年并没有正式的工作.
但是另一方面又考虑到对方会不会觉得三年的空白很奇怪
而不予考虑?
请大家不吝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