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教一下
这是新的工作,我7月份到职
后来因为外点主管态度和环境问题,搞得我每天压力都很大
他甚至会用言语来做些人身攻击
所以9/10我就提出想要离职,主管他就说看怎样明天回总公司办些手续
后来我隔天9/11就到总公司,被这里的协理和副理留下来
然后我就一直待在台北的总公司,然而公司都是20号发薪,发整个月的
我在20号看到我的薪资单,只有一万三千多...原来只发到20号
想说不对压,我就问人资...人资告诉我说因为我之前有提过可能会离职
所以就只先发到20号,剩下的下个月再发?!
这样很奇怪因为有位也是9/19号离职的同事,他待得比较久,所以前一周就先提了
他就是发整个月,然后再吐回多领的给公司
为什么跟我的状况不一样呢?
虽然钱是没多少,但公司这样程序对吗?(我并未写离职单!!!)
后来又因为长辈朋友介绍一个工作机会给我,我便在昨天正式提出离职也写了离职单
本来我的单位归属在外点,总公司主管担心我的单位归属尚未转回总公司
所以不敢签核,后来人资说可以,已经转回总公司了
总公司的单位主管也愿意签核
我才想说可以安心地离开公司,就在刚刚外点的同事告知说程序未完成
我还要回去外点处理,想说怎会这样,这是公司的问题呀~怎会我还要跑一趟呢
后来他又说没处理完剩下的薪水不会发给我,也就是21,22,23这三天
说真的,又没多少钱,但公司已经莫名其妙不发薪了,这样算违法吧?
这个有符合程序吗?真的觉得是人资自己乱搞想省事...
请各位前辈指点一下这是什么状况呢?我该如何处理?
因为说真的我也不想再回去外点看到那位烂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