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yei57 (newyei57)》之铭言:
: 去面试新的工作已经到了最后阶段
: 但是他跟我要求说需要我提供我上份公司的工资单 或是之前的offer letter
: 这样有违法个资法吗
: 我应该要给他吗?
: 他说的是不会根据我之前的工资而有所影响他们给我的offer
: 只是我真的觉得很奇怪
: 有人有过这样的经验吗?
基本上我在应征台湾的公司是没有提供薪资单(工资单)的,刚好最近拿恋爱运
进行供奉,收到一个不错的小外商 offer,开始进行背景审查时,对方要求我工作
最近一个月的工资单进行资料审查。想当然尔这是第一次,于是就询问人资说为什
么需要提供,理由很简单:
1.确认你说的是不是真实的。
2.如果你可以提供当初的offer letter会更好,因为多少会影响新公司的核薪。
而小鲁当时的offer letter是被包含在保密条款内的(无敌!),所以只提供:
工资单画面(只有电子工资单)+大约年薪范围+年薪结构说明,如下:
月薪 * 13 + Project Bonus (max RMB 20K) + Retention Bouns (max RMB 40K)
不过这也是因为之后报到时新公司并没有要求我提供现在公司的在职证明,所以
要求这份资料感觉上满合理的,而提供的电子工资单画面该隐藏的也隐藏差不多了。
后来问问猎头,他说这在外商还满正常的,经手过的几家公司提却会要求提供这样
的资讯,所以觉得没什么意外的。
要怎样提供资料,隐藏哪些资讯,就自己斟酌一下吧。
不过我记得,他在要求我提供这样的资料时,有要求我签一份意愿书,上面很清楚
注明‘仅公司内部调查用,且不违反法律以及应试者目前任职公司之相关规定’。我
个人是觉得并不违反个资法,但是现任公司的保密条款我是完全遵守,所以仅说明大
约状况给新公司。
以上仅个人所碰到的状况,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