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您们好
小弟原是某公司OP
于7月31日提出离职,欲于8/31日离职
原因被一位同事狂找麻烦..但回报后长官冷处理
只好询问家父在内地生意如何,并考虑要过去学习并发展
7/31向人事部提出欲拿离职申请单,但人事部要求必须先知会单位主管
同日知会单位主管后,经同意并向人事部拿取离职单并询问如何填写
并同时签名缴纳离职须缴纳之一的"保密协约(离职后X年不可重是相关产业)"
其余还有一些申请单就拿回并直接找单位主管面谈
单位主管询问并才想解决问题,并以需要先面谈值班主管(小弟为代班主管)
8/2 值班主管面谈,并希望我可以改为9/30日离职
我同意,并提出条件让我9月上常日班
(原为轮班,但因公司长期停车故有常日班人员)
9/2晨会后,单位主管致电于控制室,请值班主管告知我,若要离开
可以手续办完,今日方可离开
同日早上副总经理全员招见,并说明公司现况,会开始资遣员工
经思考后,决定等公司资遣等领资遣费..因内地区域可以延后去
今日把全部离职手续表单先留着,想明日去找人事详谈想继续留在公司
可能找些理由,并说明不想离职了,想继续在公司服务
Q.小弟离职申请单只缴纳一张 保密协约,其余的单位主管面谈已签名,但未缴纳
请问公司有可能以这张直接判定我已离职,不给资遣费并直接赶我走吗?
或是有其他不想给我资遣费,赶我走的方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