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台风天工作未防护 雇主可罚30万
〔记者甘芝萁/台北报导〕中度台风麦德姆逼近台湾,部分劳工因工作性质仍须在台风天
外勤作业。职安署呼吁雇主如使劳工于台风天从事餐饮外送、新闻采访等外勤作业,应就
外勤风险予以评估,如决定使劳工出勤,应依规定置备适当救生衣、安全帽、连络通讯设
备与其他必要之安全防护设施及交通工具,如未依规定办理,依职业安全卫生法最高可处
新台币30万元之罚锾。
职安署指出,为保障台风天外勤人员之安全,今年7月3日正式实施之职安法明定雇主使劳
工从事工作,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采取必要之预防设备或措施,使劳工免于发生职业灾
害。职安署更订定台风天外勤安全指引及新闻采访人员安全卫生指引,供事业单位订定计
画参考。
职安署指出,劳工只要在经地方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之台风天从事外勤作业,若有危害劳
工疑虑,应视作业危害性,备妥适当救生衣、安全帽、连络通讯设备与其他必要的安全防
护设施及交通工具。
职安署署长傅还然强调,台风天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雇主指派劳工于台风天从事作业,
应基于安全审慎为之,外勤劳工接受指派出勤时,发现现场存有风险,生命可能遭受威胁
时,亦应以生命安全为重,不要冒险,事业单位亦应明确告知劳工,如未能达成任务,不
会予以不利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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