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在会计事务所约工作两个月了
近来有想离职的念头在
请问要多久以前就要跟老板提出
有点怕到时老板不给我薪水=_=
我们上下班时间都是自己签到的…
作者:
freemail (freemail)
2014-07-20 11:21:00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于十日前预告之。你还没满3个月 跟老板提出离职后 就看你想什么时候走~
我打算最近找机会提出 但就怕他不放我走人…因为没人应征进来
作者:
freemail (freemail)
2014-07-20 11:35:00就算不放 还是要走 一切按规定 找不到人是他们的事
作者:
i5 (唉五 短id真好)
2014-07-20 11:37:00难道老板不放人 你就一辈子不走吗 有时候别帮人考虑太多
作者:
CLFJ 2014-07-20 11:37:00记得email + 短信告知,不要只有口头。要留证据你有提离职。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4-07-20 11:43:00一定要留下能当证据的东西 不要只用口头
作者:
sunsad (sunsad)
2014-07-20 18:54:00不用帮老板想那么多,寄短信或E-MAIL即可。
可是我觉得口头告知下会比较礼貌些欸 不过不知怎么开头就是= =
作者:
CLFJ 2014-07-20 22:41:00请先口头告知,然后寄email跟短信...不用教到这样吧...= =!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7-21 01:25:00就算做一天都要给你薪水,没给薪请去劳工局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