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提前预告 如果双方同意提早离职

楼主: oilsteam (油腻腻)   2014-07-13 21:09:37
各位版友好,
我在A公司任职10个月(未满一年 三个月以上)
离职预告期是10天;
但是如果公司要我早点离职(马上走),而我也同意马上走
这样是否违反任何法规条例??
(也就是 理论上我要提前预告10天,但是我想马上走
公司也同意我马上走,双方都同意当天离职)
因为目前找到的答案都是公司提早解雇的
所以想问版友是否有类似的经验?
作者: lihsien (希洛)   2014-07-13 21:49:00
双方谈妥哪有违反任何规定,劳基法的规定是给门槛最晚要10天前预告后才能走,至于公司能可以妥协协议就没什么问题,除非是要你交接超过10天,才违反!!!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7-13 22:48:00
如果是你主动提离职,公司也同意你早走,就没问题除非是公司解雇你,这样他就要付你预告工资和资遣费
楼主: oilsteam (油腻腻)   2014-07-13 22:52:00
原来如此 感谢版友的解答 我是自愿离职
作者: applex5 (义)   2014-07-14 19:49:00
http://ppt.cc/FLK7 虽然这篇写得有点文诌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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