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有个问题想要请问:
目前有拿到一间公司的面试
但是在面试的时候需要带劳保投保纪录或前份工作可证明总年资之离职证明影本文件
可是因为当初在填写104经历时
想说为了让自己的工作经历时间比较好看(毕业2年可是都很短)和不想被问太多中间细节
A经历为兼职 实际3个月 B经历为正职 实际2个星期因个人重大因素必须立刻辞职
C经历为正职 实际7个月
有将B经历拿掉 A经历写成正职时间延长成8个月 C经历正职延长成12个月
但是因为公司需要再填写基本资料表 里面有包含各经历详细上任离开时间和离职原因
虽然有想好一些其他理由来另外解释修改过的经历
我有一方面猜测 这间公司会将劳保投保纪录和基本资料表和104的自传拿起来交叉核对
担心因为在这上面说谎而觉得个人诚信上会有问题
所以焦虑到睡不着觉 反复思索是否要干脆放弃这个面试机会
想请问有经验的前辈或各位公司的HR
如果公司有需要缴交这类的相关文件 当与104上呈述的不符合时
就算面试方面OK但会造成个人的扣分导致最后仍决定不聘用吗?
(就是会觉得该公司在面试要求该类文件应该是比较谨慎的?!所以宁可自己先放弃机会)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