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没办离职手续不给薪水

楼主: hagi13 (shirley)   2014-06-30 21:31:18
※ 引述《hagi13 (shirley)》之铭言:
: 原定7/1离职
: 但6/28因为受不了主管无故谩骂 6/28当天就没去了
: 人资打电话来说没办离职手续就不发薪水
: 但问题是我才到职2个月 之前已经口头提离职2次
: 还有一次是离职单写了但又被退回来
: 请问这样我直接走他们可以不发薪吗?
感谢f123487811 (坏布丁)的来信,
深感助益良多 依要求转贴于板上
以下原文f123487811(坏布丁)
依照劳基法第16条
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于十日前预告之。
你到职2个月不需要预先告知
但是若因你离职而公司有所损失
可以依民法请求损害赔偿
所以员工若要离职一般习惯将工作内容包含财产打印成册
逐一交接给下一位同仁
如此可保护自己免于被公司求偿
而你只是口头交接,我猜你应该没有进行书面交接事宜
若是如此恐怕会有事后被公司控告的机会
至于公司说不写离职单就不给薪水的问题
劳基法26条:
雇主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
因此你公司明显违法
若公司真的不给你薪水
你可申请调解委员会
进而向公司主张你的权益
但记得法律有30天除斥期,妳须在30天内寄出存证信函以作为意思表示的证据
劳资纠纷的问题太多,暂时先跟你说这些
若有疑问再问我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6-30 21:34:00
颇哈 那你也要证明在你上班之前有财产名册给你阿一般公司不就是丢个空座位给你 哪来什么财产??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6-30 21:54:00
财产应该是指公司发的公用物品吧比如业务有配笔电或公用手机的,那就算财产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6-30 22:33:00
楼上你说得这些东西都有纪录可以查吧 很难自己凹下来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4-06-30 22:37:00
所以要交接啊,不然公司会诬告你A东西一般来说,离职写完交接清单,我一定给主管和交接人签名让他们当场确认无误,也签名了,再离职,会比较保险
作者: gamer   2014-06-30 22:43:00
偷窃是刑诉,公司如果没有证据告你,你可以反告诬告。诬告是有刑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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