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
小弟自公司离职
前几天收到前公司寄来存证信函,表示小弟离职前有将某些工作上的档案寄出
违反双方签订劳动契约规定 非经公司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机密资讯或
就机密资讯制作备份,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告知、交付或转移予他人或
对外发表出版。如有违反应支付月薪资之10倍做为违约金。
也表示离职申请书上也重申前述规定(指小弟有签名过)
但档案并非客户资料,仅平常工作上相关文件,实属无心之过,也未将档案泄漏、
转移给其他人或从中得利。
存证信函上要求小弟支付违约金,否则公司将依法诉追法律责任。
小弟也立即与前公司人资窗口联系,但窗口征询长官后态度强硬,表示无协商空间,
就是要求小弟依照信函上金额给付。
想询问大家,小弟该如何自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