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要离职,可是要赔钱

楼主: pochadog (等待)   2014-05-30 19:54:11
※ 引述《jenny4624005 (无敌老板)》之铭言:
: 各位大家好,本身是在医院服务的行政
: 人员,因为在进去前,有签一份合约,
: 合约上有一条是:工作半年未达所订服
: 务期限者(1年),需赔偿甲方半个月全薪之惩
: 罚性违约金。
: 我刚好没满一年,也有打去劳工局询问
: 他说如果事前就知道要赔钱,就是合法
: 请问一下这真的合法吗? 所以我不能
: 不赔?
您好,关于法务方面的事情也许我不是专家
但是我的意见您可以参考看看。
如果资方在您能够担任工作前花费成本来训练您
而此成本基于在特定时间内无法有效益的回收时,
站在保护资方的立场上,签订契约是在面临员工违约时最好的保障
在许多工作中常常可见此情况..
就说说我最熟悉的产业 航空业其中的 空服人员 机师 维修人员
提前解约或离职的话,公司养了强大的法务在有争议需要诉讼的时候来打官司
几乎都是赔钱了事
也许合约中的条款有不合理之处,但如果要花费时间走法律途径
在损失的金额不大的状况之下 相信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如果尚未和前东家闹起来的话,也许可以试着问问看这件事情可不可以
少赔或是不用赔,如果该公司是个有制度的公司的话,对于这种状况屡见不鲜
可能要有损失的准备
如果人和都还处理的不错的话.....
你也许有机会离职日在往后,或是非自愿离职,或是在回锅..
总之建议您和贵公司在商谈看看
以上浅见
欢迎讨论
作者: ta29 (nyo)   2014-05-30 20:10:00
本篇前提:职前教育训练
作者: Hanbor ( )   2014-05-30 20:19:00
你把资方想的太有良心了 劳方除了一击必杀以外 协调时间越长对劳方越不利 本来就是可以不用付的何必去协商?另外 训练费用 或是签订最短服务年限签约金 举证皆在雇主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05-31 04:18:00
没错 前提是职前训练 一般行政根本不可能有 所以他那合约有极大的可能是无效的
作者: liteon   2014-06-01 18:06:00
台湾没有什么所谓的教育训练,真正的外商、真正的日商所付出的教育训练跟方式是台商连车尾灯都看不到的有时候从你得到的教育训练可以判断这家公司是不是真外商之前遇到一家人力顾问公司很有趣 告诉我某日商其实他们不叫日商 也不认为他们是日商 就只是一般的台商 = =a我一听到还愣了一下 以为我是不是听错 还是对方讲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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