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回捐的小小喜讯(?)

楼主: HEROxHERO (红色有角三倍速)   2019-03-23 11:49:24
作为工会干部,很开心S大可以分享他的心路历程,看了真的觉得很开心。
: 推 clank: 有没有好心人可以提供卫福部公文...换我去跟长官谈判 03/22 18:47
: 推 HEROxHERO: 楼上您有被回捐的困扰? 03/22 23:55
: 推 jgyjg: 卫福部的公文禁止回捐不是早就明文发给各团体机构过了吗 只 03/23 03:01
: → jgyjg: 是看要不要硬起来反抗主管 03/23 03:01
: 推 clank: 我不是回捐...是机构宁可退回钱,也不要给我方案核定的薪 03/23 03:09
: 我们107以前也是这样,说是机构薪资结构不能调整,今年卫福部的公文也没送到我们手上,是社会局的承办传给我们的。如果可以或许能问问社会局成本人员?
: ※ 编辑: summy (42.75.183.201), 03/23/2019 08:10:19
: 推 clank: 很妙的是,承办人员的态度很暧昧XD 03/23 09:34
然后想跟clank分享一下您可能遇到的问题脉络和背景
首先,社福补助要点大概在106年前之前,里面没有规范专用服务费不可挪用为雇主应
负担的劳健保费用。这使得许多机构可以领全额33,000元,但是只给社工27,000元。工
会反应了好几次之后,107年吕宝静次长在任期间,拍板专业服务费不可挪用为雇主应负
担的劳健保,同时中央也开始评估政府委托案要补助雇主负担的劳健保,借此降低机构
经营负担。
因此,专业服务费的运用方式,这个问题在106年之前与107年之后,违法的认定会变的
完全不一样(今年三月,长照司也规定长照C据点社工的专业服务费,不可挪用为雇主应
负担的劳健保)。但在这里就又衍生另外一个问题:有些社工确实因此受惠,薪资提升
了,但有些机构受限于财源有限,他们就仍然不愿意调高社工薪资(因为本来雇主应付的
劳健保可以从专业服务费扣,现在不行了,还要升社工薪水,支出会增加很多)。所以,
有些机构就像之前提案总额制的励馨一样,补助的差额就退还给政府,继续压低社工薪
资。然而,这个没有违法,工会也拿他没辙。
这部分,工会五一的口号就是34k是基础,同时在卫福部的会议上要求要研拟社工的薪资
制度,也要让补助机构的方案透明化,有线上系统可供社工查询自己的薪资,减少机构方
有上下其手的机会。这些卫福部是说他们有在做,但......恩....有点慢。
此外,有些比较有概念的承办人,现在开始会检视契约。例如,机构跟政府签约时,契
约的人事费就是写34,000元,但后来机构却用26,000元聘社工,他们会去要求补足,机
构不能任意退款喔。但这个就是很吃承办人的认定了,而工会现阶段的目标之一就是要
减少承办人各自解读不同的这种模糊空间。只是,机构如果以后在契约就把社工薪资压
很低,那又会有新的问题要处理。
实际的状况可能更复杂,我说的可能也还不是很清楚,就请大家多见谅。提升整体专业环
境薪资和劳动条件,这是一条很漫长改革路。就像台北新女性联合会的事件一样,看起来
是劳资争议,但背后其实是隐藏着总额制,让机构可以对于社工薪资上下其手的问题,但
这也就是我们要一起改变的地方。
大家一起努力,也欢迎大家一起参与各地的社工工会。
工会加油,社工加油。
作者: danapai (佩)   2019-03-23 12:48:00
请问可否提供3月起长照c不能扣劳健保费的公文或说明?有无听说区公所里办如何因应?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9-03-23 14:19:00
作者: clank (see u)   2019-03-23 19:47:00
嗯!谢HERO大的分析
作者: danapai (佩)   2019-03-24 07:59:00
增编6000元业务费来支付雇主负担专职人员的劳健保费 因此可以解约这笔费用的问题了
作者: uoyabc (Jester)   2019-03-24 0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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