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们家的情况有些许特别
我妈是自己独立一户在文山区
我跟我外婆还有我弟弟,表弟表妹,五个人一户在大安区
我老婆还有两个小孩户籍是在松山区
大安区跟文山区,松山区房子都算是自己的
大安区是在我外婆名下
文山区有1/4在我妈名下
松山区房子是在我老婆阿姨的下面
我,我妈,外婆,老婆,两个小孩是住在文山
我弟自己另外住
家里只有我跟我妈有工作
我一个月收入4w,我妈是part time 每个月都不一定
我的爸妈已离婚但没有办离婚手续
现在我跟我老婆想申请低收入户
请问这样是否符合资格吗?
可以只申请我,我老婆跟两个小孩的吗?
我需要迁户籍跟我老婆一起后再去申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