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beyond (xbeyond)
2018-12-07 09:06:19大家好
我们家的情况有些许特别
我妈是自己独立一户在文山区
我跟我外婆还有我弟弟,表弟表妹,五个人一户在大安区
我老婆还有两个小孩户籍是在松山区
大安区跟文山区,松山区房子都算是自己的
大安区是在我外婆名下
文山区有1/4在我妈名下
松山区房子是在我老婆阿姨的下面
我,我妈,外婆,老婆,两个小孩是住在文山
我弟自己另外住
家里只有我跟我妈有工作
我一个月收入4w,我妈是part time 每个月都不一定
我的爸妈已离婚但没有办离婚手续
现在我跟我老婆想申请低收入户
请问这样是否符合资格吗?
可以只申请我,我老婆跟两个小孩的吗?
我需要迁户籍跟我老婆一起后再去申请吗
作者: jackal1158 (jk) 2018-12-21 08:12:00
没工作的成人一样会列计工作人口
作者:
junalu (junalu)
2018-12-07 11:58:00请洽区公所
先随便抓一下就好申请人是你的话,就看上下两代 你 妈妈 太太养两个小孩怎么算连中低都很困难老实说你把自己跟太太的腿都打断拿到身障应该就有了忘了还要加爸爸去算,不过有疑问还是去公所问最快喔!有困难也可以找地区社福中心
作者: maxwu0917 2018-12-07 23:46:00
没有到户政登记的离婚就不叫离婚,即便你夫妻客观因素不能工作而无工作收入也会被列计其余如上所述,这样的条件在北市很难通过低收
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18-12-09 18:48:00有房产就不可能了 而且没办行政手续的离婚就不算离婚低收入户没那么好申请好吗
作者:
set21 (喔)
2018-12-11 00:28:00只要你没有要迁出台北市,户籍怎么迁都没差
作者: j2869 2018-12-16 09:00:00
想知道原PO为什么想要申请低收?初部看起来家庭内都是工作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