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job 看板 #1RH4aYgh ]
作者: a609248 (大央) 看板: job
标题: [台北] 淡水马偕纪念医院庇护性就业服务员
时间: Tue Jul 10 13:50:23 2018
job版禁止张贴违反“就业服务法”、“性别平等工作法”、“劳基法”与其他法律之文章
发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本工作确实劳健保!
此两行删除,文章会被删除不另通知。
※请各位资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称】 马偕纪念医院附设沐阳工作坊-庇护性就业服务员
※没有填写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人资没有填写人资公司以及原征人公司(共2公司)名称将会被删文。
【工作职缺】 庇护性就业服务员
【工作内容】 提供身心障碍者庇护性就业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庇护性就业者评估、工作训练及辅导、个别化服务
二、办理就业服务计划拟订
三、职务再设计及就业支持等事项
四、综合本场各项业务
五、本场各项工作之规划、实施及评鉴
六、其他主管交付事项
【征求条件】
※为保障板友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
、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就业服务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
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
二、取得就业服务乙级技术士证。
三、大专校院复健咨商、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
特殊教育、劳工关系、人力资源、心理或辅导之相关
科系所毕业。
四、非属前款相关科系所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
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
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五、高中(职)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
务相关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
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请参考“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遴用及培训
准则”
【工作地点】
马偕纪念医院淡水院区(251新北市淡水区民权路47号)
【工作时间】
※没有填写工作时间将会被删文。
周一至周五 AM8:00至PM 17:00;周休二日
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请写加班费
【月休】
※没有填写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过低将会被删文。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年终奖金1.5个月
【薪资范围】
※行政院劳委会于107年1月1日起调涨基本工资为月薪22,000元
※无薪资、比照国科会、比照本校规定、面议、电议,薪资不清等水桶一周
依新北市政府劳工局核发经费(含劳、健保),薪资依职业重
建资历采计为30616元-39401元
【需求人数】
1人
【联络人/连络方式】
马偕纪念医院职能治疗师 苏之瑄
电话:02-28094661分机274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备注】
请将自传、履历表、最高学历证件(毕业证书影本)、相关证照(无则免付)及训练时数证明
之资料备齐E-mail至单位。
主旨请注明”应征庇护性就业服务员”,合适者再行通知地点。
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