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社工与社福界支持同志婚姻平权连署

楼主: bigfeet (我爱女神~)   2016-11-22 15:17:45
社会工作者及学生(含毕业生)支持婚姻平权之连署
社会工作者及相关科系学生支持婚姻平权之声明 (个人与团体皆可)
连署网页:https://goo.gl/Sf5yIO
目前立法院正审议婚姻平权法案,本连署声明社会工作者及相关科系学生
(包含社工、社福、儿福、老福、社会、社政、社心等科系)基于健康促
进、社会正义及专业立场,支持婚姻平权。以下说明为何社会工作者及学
生(含毕业生)支持婚姻平权:
(一)基于社会工作的伦理与价值
社会工作者是一群与弱势族群一同工作,为了社会正义以及权利倡导而努力
的专业工作者,我们一直站在与人们接触、与政策对话的第一线,在专业工
作中其服务对象并不乏同志。在社会工作专业中,社会正义与人权伸张是该
被实践的理想,支持同志婚姻平权则符合实践社会正义的行动。但由于我国
同性婚姻仍未合法化,使部分社会工作者对同志伴侣抱持不合宜观念;即便
无论是美国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或我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都明文规范:
“每名社工员都有提供适当服务给案主的义务;社工员?能基于案主性倾向
的不同,给予差别待遇”。
(二)基于社会工作的专业
据估计,美国同居伴侣中,约有 11%的比例是同志伴侣(Stewart, 2010b)。
台湾的研究则指出,当有机会结婚时,约有近六成的同志表达有意愿结婚
(引自谢文宜, 2009)。不少同志伴侣和异性恋一样面对着感情、家庭的议
题,希望能够结婚、生子或者领养孩子,但除此之外更需面对来自外界的
污名和歧视,社会工作者除了和个人工作外,也有很大的比例需要和家庭
工作,在面临与家庭相关的议题时(例如:出柜、亲密暴力、家庭和伴侣关系
等),少了法律以及福利政策的保障(例如:社会救助或保险给付、社会服务
使用资格、劳动上职务之请调或请假、外籍配偶入籍资格、国家赔偿等);
没有人际、社会等网络和资源系统的支持,但却多了主流社会的偏见歧视,
使得同志族群在这个国家始终无法平等共存。
(三)基于对多元文化的同理和关怀
我们对家庭和婚姻应该要有更多元的想像,在社工实务经验中有许多非典型
家庭,这些家庭大多数也许不符合主流社会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和乐融融的
标准图像,却仍为自己的“家”而努力奋斗。一夫一妻的家庭很好,隔代教养、
单亲、跨国、无血缘的家庭也很好!“家”从来就不是由身分组成,而是“情感”
与“彼此照顾”组成。婚姻更可以视为一种社会安全网,每个人有权利选择进入
这个由爱与承诺,和社会制度保障的社会安全网, 尊重多元从来不需要共识,
需要的是立法给予保障,研究更显示,在同志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在发展上不但
和异性恋家庭长大的孩子无异,且更多了尊重和同理,接纳多元文化的能力。
基于以上三点,身为社会工作者的我们认为,性别认同和性倾向不会对家庭
及社会造成崩解,对同志不友善的态度、政策与法规,才是使同志族群、同志
伴侣及其子女在发展过程,受到不平等对待,影响身心健康与发展的关键。
从社会层面,改变同志社群被污名之状况,包括让同志婚姻合法化,才能让
同志伴侣及其子女顺利快乐成长,有届于2013年之连署和现在的时空背景
已不相同,而婚姻平权法案也较先前更进了一步,因此,我们重新开启连署,
并呼吁立法委员、政府、国家尽速通过婚姻平权法案,积极维护同志人权,
促进同志族群能有身心健康之发展及平等权利。
作者: shan73 (shan)   2016-11-22 22:48:00
推婚姻平权
作者: lanceyeh (这年头连打垒球都外挂)   2016-11-22 23:43:00
有下有推
作者: vorstsky (未生)   2016-11-23 00:28:00
作者: Nitrate (Trip my wire)   2016-11-23 21:50:00
推~
作者: jenny9080605 (嘎理)   2016-11-23 23:39:00
已填, 推!!
作者: elephant25 ( 肥蜜蜂)   2016-11-23 23:51:00
推倒
作者: sodagreen18 (忧伤请汪洋地放)   2016-11-24 02:10:00
作者: nicetomeetus (nicetomeetus)   2016-11-24 23:51:00
作者: asdeven (小天)   2016-11-25 04:14:00
作者: zazalin   2016-11-25 17:02:00
推推推~~
作者: Tristanh (Tristan)   2016-11-25 18:31:00
平权加油,社工推!
作者: qiute (蔚蓝)   2016-11-26 00:30:00
推!
作者: td162940 (会走路的香菇)   2016-11-26 01:48:00
作者: nickwiwi (东海加油)   2016-11-26 08:18:00
“家”从来就不是由身分组成,而是“情感”与“彼此照顾”组成。那父子女或母子女也可以结婚囉?
作者: licstar (希凡)   2016-11-26 09:21:00
楼上如果要用这种角度来看,基本上没有逻辑。同志伴侣本就存在社会中很久,社会的不友善也有目共睹,但你说的例子就是为反对而反对,不认同可以不连署。你也可以说说看法。有哪条法律说父女、母子可以结婚?
作者: nickwiwi (东海加油)   2016-11-26 10:43:00
乱伦也是存在几千年啦?不要扣人帽子哦!我没有反对同婚哦只是就字面的意思提出一些反思,所以同志可以结婚,父女就不行吗?不是要多元吗?乱伦关系中也很多人说他们是真爱啊?如果只是要争同志的权益就不需要括大解释,直接标的受益族群即可呀
作者: mobile01lds (大小鼠通吃)   2016-11-26 22:26:00
N大,父女的确不行,现行民法有规定,如果认为不合理,可推动修法,就像现在推同性婚一样,同性婚议题出现时我看过很多与你类似的疑惑,也许你们可以集结起来一起推动近亲婚。
作者: zazalin   2016-11-27 09:52:00
哈哈哈哈推楼上
作者: westley (That is the reason why)   2016-11-27 10:05:00
某楼真的是恶心... 根本是诡辩...反正先贴个没有反对同性婚 然后再来用滑坡理论说同性婚很危险怎样怎样 以后可能人兽交乱伦等等的 恶心....
作者: licstar (希凡)   2016-11-27 17:35:00
还说扣帽子......(耸肩)
作者: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贸!!)   2016-11-28 22:25:00
嘘某人把多元无限上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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