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市的社工科裁罚违反社工师法第九条,
一罚就是一万元的行政罚款,
这些被罚的人都不是因为主管机关主动稽查,
而是他们乖乖的想到要做执业登记,
但是距离拿证书与到职日期太久了,
所以就狠狠的被裁罚,
看到这些辛辛苦苦的社工师乖乖的做执业登记,
却被裁罚,有好多的无奈与觉得不公,
我们很努力的一遍又一遍的看着社工师法,
却找不出哪一条规定着拿到证书后多久内要做执登,
一句始得为之的定义又是什么?
况且更多社工师拿到证书与没有证书根本毫无差亦,
为什么要那么不通情理的马上裁罚?
而不给予一个限期改善的机会?
今年与明年又将来到了换照的高峰期,
卫福部的系统到现在搞得怎样还不知道,
各县市政府对于停业、歇业、变更行政区域的执照年限都各自为政,
继续教育积分要怎么比对都是一个大问题,
对于社工师执业执照制度走到这个地步真的好惋惜~
一套大老们玩出来的制度,
却.....真的苦了每个考上社工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