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shu0520 (OhNoDADA)
2018-01-28 18:50:24大家好
我在征兵检查时有复检一个项目“双膝膑骨外翻”
大概体检过两个月后
收到体位判定结果以及复检的检查记录表
结果是外翻角度未达免疫标准
然后同时收到了抽签通知书
我有稍微爬了一下文
这篇文里面提到的是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405278869.A.AF9.html
额外申请复检的流程大概是如下
1.自行去医院检查以及开诊断说明书
2.送诊断说明书到区公所让他们同意复检
3.(自费)到原本检查的医院检查
然后报告会经过一连串的流程之后结果出来
不过想问的第一个点的是1的部份已经检查过了, 3的部份还要检查什么呢
另外主要想问的一个问题是
我不确定 “再次申请复检”这件事情
是要在“抽签后, 拿到征集令后” 才可以去医院跑流程
还是在“抽签之前”就可以申请了呢?
我的时间轴是:
106/11/02 联合体检, 提出一个项目复检
106/11/21 到同间医院进行复检
106/12/12 复检结果出炉,没过(这日期是复检表上的报告日期)
107/01/25 收到复检结果以及抽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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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02/08 预计抽签日期
想问我是否现在就可以去医院开始跑流程呢
还是一定要等征集令到(如果是这样感觉要等超级久)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