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捐血和荣誉假的问题,役政署已经给回复了,回复内容如下
本署规划各项公益服务活动之立意是为培养役男关怀弱势、热心公益之情操,更期待借由
公益服务展现替代役社会服务的多元面向,也让役男透过公益服务学习自我成长,是以,
除专案活动外,本署尚无统一律定替代役役男参与公益服务活动(含捐血)之相关奖励规
定。另役男参与捐血活动之荣誉假或其他奖励之核给,得由各需用机关及服勤单位依权责
及规定(替代役役男奖惩办法)办理,故您若想了解您服勤单位对捐血活动之相关奖励规定
,可直接向您服勤单位洽询。以上说明,倘若后续仍有其他疑义,欢迎您可再次来电(信
)告知本署。感谢您的来信,以上答复,谢谢!!
所以只要跟自己的管理人员和服勤单位说好,他们要让你换荣誉假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