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从通报责任的部分来说明。
性骚扰、性侵、未成年性交易(今年开始改名为性剥削)都有所谓的“责任通报”。
性骚扰部分仅限校园,法规在性别平等教育法。
性侵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未成年性交易在儿少性剥削防治条例。
所谓的责任通报人员,范围不一而足。要求也不同,例如性骚扰防治法规定,学校受雇人
员要处理的条件是“知悉有性骚扰”。意思是,如果你已经主观上认定是性骚扰,但你没
有处理,那你有法律责任。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通报责任,是“疑似性侵害”,意思是
你主观上觉得“不无可能是性侵害”,但你没有通报,那你有法律责任。
但以上,说的都不包括替代役。你不是责任通报人员,这部分不需要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