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峻传〉的裴松之注,
除了引用《襄阳记》的记载之外,
还有几句裴松之个人对于“罗宪”的异称‘罗献’所表达的看法。
不过,从目前流传的《三国志》版本来看,
裴松之的这几句话来得有点蹊跷、有点天外飞来一笔的感觉。
关于这里的裴松之注文,
卢弼《三国志集解》中有一些解释,
内容请看下面的贴文。
※ 引述《Makucy (承先启后)》之铭言:
: 霍峻字仲邈,南郡枝江人也。兄笃,于乡里合部曲数百人;笃卒,荆州
: 牧刘表令峻摄其众。表卒,峻率众归先主,先主以峻为中郎将。先主自葭萌
: 南还袭刘璋,留峻守葭萌城。张鲁遣将杨帛诱峻,求共守城,峻曰:“小人
: 头可得,城不可得!”帛乃退去。后璋将扶禁、向存等帅万余人由阆水上,
: 攻围峻且一年,不能下。峻城中兵才数百人,伺其怠隙,选精锐出击,大破
: 之,即斩存首。先主定蜀,嘉峻之功,乃分广汉为梓潼郡,以峻为梓潼太守
: 、裨将军;在官三年,年四十卒,还葬成都。先主甚悼惜,乃诏诸葛亮曰:
: “峻既佳士,加有功于国,欲行酹。”遂亲率群僚临会吊祭,因留宿墓上,
: 当时荣之。
: 子弋,字绍先,先主末年为太子舍人。后主践阼,除谒者。丞相诸葛亮
: 北驻汉中,请为记室,使与子乔共周旋游处。亮卒,为黄门侍郎。后主立太
: 子璿,以弋为中庶子;璿好骑射,出入无度,弋援引古义,尽言规谏,甚得
: 切磋之体。后为参军庲降屯,副贰都督;又转护军,统事如前。时永昌郡夷
: 獠恃险不宾,数为寇害,乃以弋领永昌太守,率偏军讨之,遂斩其豪帅,破
: 坏邑落,郡界宁静。迁监军、翊军将军、领建宁太守,还统南郡事。景耀六
: 年,进号安南将军;是岁,蜀并于魏,弋与巴东领军襄阳罗宪各保全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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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以内附,咸因仍前任,宠待有加。(1)
: (1)《汉晋春秋》曰:
: “霍弋闻魏军来,弋欲赴成都,后主以备敌既定,不听。及成都不
: 守,弋素服号哭,大临三日。诸将咸劝宜速降,弋曰:‘今道路
: 隔塞,未详主之安危,大故去就,不可苟也。若主上与魏和,见
: 遇以礼,则保境而降,不晚也。若万一危辱,吾将以死拒之,何
: 论迟速邪!’得后主东迁之问,始率六郡将守上表曰:‘臣闻人
: 生于三,事之如一,惟难所在,则致其命。今臣国败主附,守死
: 无所,是以委质,不敢有贰。’晋文王善之,又拜南中都督,委
: 以本任;后遣将兵救援吕兴,平交阯、日南、九真三郡,功封列
: 侯,进号崇赏焉。弋孙彪,晋越嶲太守。”
: 《襄阳记》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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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宪字令则。父蒙,避乱于蜀,官至广汉太守。宪少以才学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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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十三,能属文。后主立太子,为太子舍人,迁庶子、尚书吏
: 部郎,以宣信校尉再使于吴,吴人称美焉。时黄皓预政,众多附
: 之,宪独不与同,皓恚,左迁巴东太守。时右大将军阎宇都督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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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为领军,后主拜宪为宇副贰。魏之伐蜀,召宇西还,留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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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人,令宪守永安城;寻闻成都败,城中扰动,江边长吏皆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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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宪斩称成都乱者一人,百姓乃定。得后主委质问至,乃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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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临于都亭三日。吴闻蜀败,起兵西上,外托救援,内欲袭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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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曰:‘本朝倾覆,吴为唇齿,不恤我难而徼其利,背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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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汉已亡,吴何得久?宁能为吴降虏乎!’保城缮甲,告誓将士
: ,厉以节义,莫不用命。吴闻钟、邓败,百城无主,有兼蜀之志
: ,而巴东固守,兵不得过,使步协率众而西,宪临江拒射,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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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遣参军杨宗突围北出,告急安东将军陈骞,又送文武印绶、
: 任子诣晋王。协攻城,宪出与战,大破其军;孙休怒,复遣陆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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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帅众三万人增宪之围。被攻凡六月日而救援不到,城中疾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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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或说宪奔走之计,宪曰:‘夫为人主,百姓所仰,危不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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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而弃之,君子不为也!毕命于此矣!’陈骞言于晋王,遣荆
: 州刺史胡烈救宪,抗等引退。晋王即委前任,拜宪凌江将军,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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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年亭侯。会武陵四县举众叛吴,以宪为武陵太守、巴东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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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始元年,改封西鄂县侯,宪遣妻子居洛阳,武帝以子袭为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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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三年冬,入朝,进位冠军将军、假节。四年三月,从帝宴于
: 华林园,诏问蜀大臣子弟、后问先辈宜时叙用者,宪荐蜀郡常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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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轸.寿良、巴西陈寿、南郡高轨、南阳吕雅.许国、江夏费
: 恭、琅邪诸葛京、汝南陈裕,即皆叙用,咸显于世。宪还,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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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之巫城,因上伐吴之策。宪方亮严正,待士不倦,轻财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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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治产业。六年薨,赠安南将军,諡曰烈侯。子袭,以凌江将军
: 领部曲,早卒,追赠广汉太守。袭子徽,顺阳内史,永嘉五年为
: 王如所杀。”
: 此作“献”,名与本传不同,未详孰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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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弼《三国志集解》在此处,
针对上面裴松之指出“献”、“宪”记载不同的三句注文,
引用了两家的分析看法:
何焯曰:
“观裴注所云,知《襄阳记》本作‘献’,今为后人追改,注
为赘矣。”
《晋书校文》云:
“《襄阳耆旧传》作‘献’,以字‘令则’推之,当从此传作
‘宪’。”
何焯是针对《三国志‧蜀书‧霍峻传》裴注所引用的这篇《襄阳记》内文来分析,
认为从裴松之的这三句话,
可以推知《襄阳记》原本是把罗“宪”记载作罗“献”。
也就是说,裴松之当时所看到的《襄阳记》,
里面只有罗“献”而无罗“宪”;
所以裴松之才会说:
“此(《襄阳记》)作‘献’,名与本传(〈霍峻传〉)不同”
因此,《三国志‧蜀书‧霍峻传》裴注引用的《襄阳记》内容,
当中原本的罗“宪”,实际上应该全部都是罗“献”。
但在《三国志》与裴松之注流传的过程中,
被不知道什么人把此处的罗“献”通通改成罗“宪”了。
于是,在〈霍峻传〉裴注所引《襄阳记》只有罗“宪”而无罗“献”的情况下,
裴松之所说的“此作‘献’,名与本传不同”就变得没有着落,
与前文接不上了。
丁国钧《晋书校文》则是从他所见到的《襄阳耆旧传》来切入讨论。
(《襄阳耆旧传》是《襄阳记》的别称,两者是同一本书)
他所看到的《襄阳耆旧传》把罗宪记载为罗“献”,
但从“名”与“字”两者字义相互呼应的角度来思考,
“宪”与“则”两字的意思彼此较有关联,
都有规范、法度方面的涵义,
因此判断《襄阳耆旧传》的罗“献”应该改成罗“宪”才正确。
(由于后来《襄阳耆旧传》已无完整的全书,
所留存流传下来的内容
都是把从其他书籍中所引用的《襄阳耆旧传》片段文字,
拼凑起来编成一书,
这样编成的《襄阳耆旧传》,属于“辑本”形式,
也就是经过蒐集残文后加以编录而成的版本。
《晋书校文》作者丁国钧是清末民初时人,
他所看到的《襄阳耆旧传》必然也是这类辑本的版本,
或者是其他书(例如《太平御览》)中所引用的《襄阳耆旧传》文字)
相较之下,裴松之在这里显得保守谨慎,
虽然《襄阳记》的罗“献”有“字令则”可作为判断参考,
但裴松之仍说:“未详孰是也。”
: 评曰:霍峻孤城不倾,王连固节不移,向朗好学不倦,张裔肤敏应机,杨洪
: 乃心忠公,费诗率意而言,皆有可纪焉。以先主之广济,诸葛之准绳
: ,诗吐直言,犹用陵迟,况庸后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