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废太子强,封为东海王,二十八年就国。强传至魏受禅为止。然
《后汉书‧郡国志》并无东海国,而建武二十八年后东汉之世无鲁王之封,《郡国志》
却有鲁国,这是何故?
清人钱大昕以为东海郡当是东海国之误。洪颐煊反驳说:“后志东海郡,钱以为国之
讹。案东海恭王传:‘帝以强废不以过,去就有礼,故优以大封,兼食鲁郡,
合二十九县。......初,鲁恭王好宫室,起灵光殿,甚壮丽,是时犹存,故诏强都鲁。
’是强封东海,而国都在鲁,故终东京之世,鲁称国置相,而东海仍为郡,钱说非也。”
洪说甚是,但未点明东海“仍为郡”是何性质,是属于中央或仍属东海王?
事实上,东海郡自明帝永平元年以后,就已归还朝廷,只是史籍未予明言。东海恭王传
云:“(强)及薨,临命上疏谢曰:‘......息政,小人也,猥当袭臣后,必非所以
全利之也。诚愿还东海郡......’”。本来,六年以前,强临之国时,就已“数上书
让还东海”,光武帝不许。现在明帝即位,东海恭王当“如愿以偿”。其子政嗣位后,
仅领鲁郡六县而已,国名亦改从鲁,所以永平元年尚见东海傅相之称,其后但见鲁相。
又因东海王封号未变,所以出现东海王实治鲁国的特殊现象。
钱大昕氏不明白明帝以后东海王不领东海郡,因此在另一个地方产生了误解。《后汉书‧
献帝纪》:“建安十七年,立皇子敦为东海王。”钱氏以为一东海郡不能两封,因而怀
疑敦所封为北海郡。这种怀疑毫无根据。因为当时东海郡属中央,完全可以作为敦之
封国。换句话说,建安十七年以后,出现两个东海王并存的情况:一治鲁,一治东海。
弄不清东海王与鲁国关系的不止钱大昕一人,其弟大昭的误解更严重。《献帝纪》:
建安五年,东海王祗薨。钱大昭竟以祗为献帝子,祗薨,东海方以封敦。其根据是
《孔融传》云:“五年,南阳王冯、东海王祗薨(李贤注:并献帝子),帝伤其早殁
......”其实这里不但李贤注是错的,就连《后汉书》作者范晔也未把事实搞清,
倒是钱大昕在这点上,看法完全正确。他说“祗乃东海恭王强之玄孙,非献帝子,
且立四十四年而薨,初非冲糼,此传殆误也。献帝子见于纪者,有东海王敦,敦以
建安十七年封,时融已殁矣。范史杂采它书,往往自相乖离如此。”批评得十分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