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的看法
赛事法治化招商合情合理,
路跑赛事封路扰民、又有环境清洁的问题
"还路于民"、"使用者付费" 都非常正当
but.....最机歪就是这个but
一次标15年,权利金一亿八千万?!
这表示15年内只有得标厂商(外加公益团体)能在花莲办路跑,
这难道不是变相垄断?
每场路跑估计2万多人参加,报名费约1200元
好吧...以后可能涨价,算2000元好了
三场大型比赛收到的报名费,还不够付权利金
办比赛都不用成本吗?
超高进入门槛、15年的经营权保证,
独眼龙也看得出背后官商勾结的意图
观光处长的解释也很有意思
"是根据顾问公司所提财务可行性评估"
我们是缴税请这些公务员吃闲饭的吗?
政策制定自己不调查,都要问别人
那好......请告诉我们是哪家顾问公司
要找人坦也要给个确切的对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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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管制路跑主办单位是一个很正确的观念
免得一堆乱七八糟的协会假路跑、真吸金,还顺便送你环境污染
但有几个前提
1. 以单一赛事为单位收费,不是一个期间:既然封路扰民,标到了周周办,那还不是一
样? 政府主管单位该评估是否太密集,例如可以公布一年有哪几个周末可办路跑
然后再招标。
2. 事前事后都要评核:除了收用路权利金之外,还有保证金,太烂的单位保证金
没收,以后不准再办
3. 专款专用:权利金仅用于环境清洁、道路维护,及促进运动观光的发展 (运动观光
在观光业中毛利超高的啊,要多发展才是)
4. 门槛不宜过高,鼓励运动产业多样性
基于上述理由,如果花莲县政府执意推行这项脑残政策
本人将无限期抵制到花莲参加路跑活动,
如果其他县市也比照花莲办理,将一并抵制,大不了以后都出国跑!
※ 引述《chwu246 (chwu)》之铭言:
: 太马到底要不要举办?
: 和往年相比, 今年真的很拖戏!
: 无论如何,
: 现在有地方官员出来背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