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公馆9条4公尺宽人行步道 全改道路用地
2025-03-30 12:06 联合报/ 记者范荣达/苗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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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公馆乡9条4公尺人行道(英文标示部分),都市计画通盘检讨草案全部变更道路用
地。图/苗栗县政府提供
早期都市计画4公尺人行步道,现况供汽、机车通行,衍生争议不断,苗栗县公馆乡9条人
行道,通盘检讨草案全部变更道路用地,落实管用合一,一些居民欢迎“师出有名”,不
用担心开车骑车遭检举违规开罚。
变更公馆都市计画(第5次通盘检讨)草案目前公开展览,4月11日上午10点在公馆乡立图
书馆举行说明会,其中,9条4公尺宽、600余公尺人行道,变更道路用地,也是内政部都
市计画委员会审议通过全县首批。
县府工商发展处指出,早期都市计画规画4公尺人行道,主要考量是街廓过长,或是两边
是公有地,提供人行方便,但是都市发展,多数4公尺人行道,现况是供汽、机车通行,
以致有汽、机车违规上人行道争议,县内头份市、竹南镇等地迭有检举案,都市计画通盘
检讨逐案检讨。
县府订定“都市计画人行步道检讨处理原则”,配合整体交通系统规画,若人行道用地出
入两侧皆可连接计画道路者,建议变更道路用地,应于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要点,增订道路
用地两侧建筑基地应沿计画道路退缩1公尺供公众通行使用,不得作骑楼,并得计入法定
空地。
工商发展处表示,内政部都委会审议原则,人行道在校园周边,仍然维持作通学步道,其
余则倾向变更,4公尺人行道变更道路用地,符合管用合一,并可进一步规画单行道等交
通用途,还有防火巷作用。
另,公馆计画5通重要变更案,还有0.2804公顷“市一”变更住宅区案,逾2005年期限,
再变更0.1963公顷住宅区、0.0841公顷广场用地,附带条件以市地重划方式开发,公共设
施比例不宜低于30%,且应以集中画设为原则,计画书必须3年内审核通过,否则下次通检
恢复原计画市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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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公馆乡9条4公尺人行道,都市计画通盘检讨草案全部变更道路用地。记者范荣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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