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标题,因为前阵子白沙屯妈祖绕境,才会晚上经过国道三号大里到彰化段,结果意外的发现很暗。
但反映上去,不知道是我自己错觉还是高公局在推卸责任,表示(以下复制来函):
高速公路照明设置原则以车辆本身之车灯来作照明,并配合路面反光标记标钮及相关交通工程设施,导引行车方向,提供符合安全之行车环境理念设计。目前国内规范仅在1.交流道、2.隧道及桥涵下、3.服务区及休息站、4.其他经评估有必要设置处等地点设置路灯。
经检视台端来文及附件图示,应为国道3号乌日至快官两交流道间之路段,非属前述需设置路灯之地点,且该路段路面标记及标线反光性能正常,惟本局将责成本局辖区养护单位,持续观察该路段车流运作情形及检讨需要性。
但同行家人也都觉得蛮暗的,请问大家如果有经过过的,是否也觉得很暗呢?感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