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车注意!行驶台9丁须通行证、载运危险品 违者4/17起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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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记者张议晨/宜兰报导〕苏花改苏澳至东澳段今年1月17日开放大货车通行,受县环评
规定,台9丁线(旧苏花公路)禁行大货车,公路总局采发证管制方式,开放民众申请通
行证,执法有3个月缓冲期,4月17日起,若无通行证行驶台9丁线,依法可开罚900元,并
计违规点数1点。
大货车行驶苏花改,因卡在环评及通行隧道安全等问题,直到今年初才开放车体长度在
12.2公尺以内、非管制的大货车上路,但载运柴油、汽油等危险物品车辆,仍需走台9丁
线往返。
依照苏花改环评书规定,苏花改开放3.5公吨大货车行驶后,台9丁线(旧苏花公路)禁行
大货车;但考量民众需求,公路总局采发放通行证方式管制。
公路总局表示,苏花公路禁行大货车,执法缓冲期预计至4月17日,缓冲期结束后,将与
警方配合执法,不过,无通行证车辆若到东澳市区休憩,则不在执法范围内。
公路总局补充,载运危险物品等车辆若要上路,本身就有监理单位核发的通行证,不需申
请台9丁线通行证明,可直接上路;营业用货车要行驶台9丁线,可至各县市监理单位申请
,若非营业用户,则可至第4区养护工程处申请,预估1周内就可发证。
警方表示,缓冲期结束后,4月17日起将开始执法,未申请通行证的大货车行驶台9丁线,
将可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0条规定,开罚900元,并计违规点数1点,半年
记满6点,可吊扣驾照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