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29554
测速相机居然摆在这! 民众指控警察“出贱招”
〔记者王冠仁/台北报导〕一名陈姓男子向媒体投诉,他声称今天凌晨12点多,骑机车行
经台北市市民大道平面道路西往东、在林森北路与金山南路之间的路段时,忽然被测速照
相拍照取缔。但他感到十分纳闷,因为一路上并没看到执勤员警与警车,也没发现测速相
机摆放地点,于是又绕回去仔细观看,这才发现警察居然“出贱招!”
陈男说,他当时停在被拍照地点看了又看,当时还有不少汽、机车呼啸而过也通通“中奖
”,他根据光源寻找,这才发现原来测速相机居然摆放在人行道楼梯出口后方,而员警居
然躲在一旁的树丛下。陈气愤地说,当时天色昏暗根本看不到员警,而相机被楼梯出口遮
蔽,“骑过根本看不到,实在太阴险!”
中正一分局交通分队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在一般道路采用科学仪器取缔
超速,应于100至300公尺间“明显标示之”;陈男指控一案中,在取缔地点前方1百多公
尺处的路灯杆上,设有“常有测速照相,请依速限行驶”的告示牌,并无不法。至于员警
躲在树丛下,应该是员警执勤之余活动筋骨,“总不能要求员警动都不动吧”。
中正一分局交通分队还说,该路段在深夜11点多后经常有严重的超速情况,以往就算劝导
再劝导仍不见改善,而且也曾发生高速车祸造成严重伤亡,因此才会在该路段双向随机设
点取缔,每月约成功开出5百张罚单。警方呼吁,十次车祸九次快,民众还是应该遵守速
限避免超速。
(自由时报 10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