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3日电)
10多年前,国道两旁违规大型广告T-bar四处林立,政府强力取缔,已快拆完,但最
近新增不少房屋销售广告,新北市最多。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说,根据国道禁建限建办法,国道主线路权200公尺及交流道50公
尺范围内,禁止设置广告物。
高公局统计,民国89年时,国道旁违规设置的大型广告T-bar达1023个,高公局还遭
监察院纠正,之后国道旁违规的T-bar未减反增,最多时达2598个。
高公局与县市政府后来强力取缔,到现在国道旁违规设置还未拆除的T-bar剩75个;
不过,最新统计,8月新增14个,多半房屋销售广告。
从高公局资料显示,9月查报的14件国道旁违规T-bar,新北市就有11件,其次是宜兰
2件、新竹市1件。
高公局说,国道旁一定范围内禁限建,主要是考量用路人行车安全,避免用路人因广
告物而分心。
高公局只要发现国道旁有违规广告物,会先通知地主,并请设置者立即拆除,若1周
后仍未拆除,就将相关资料,送交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除下令拆除外,也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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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410030090-1.aspx
(中央通讯社 201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