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争论多年的国道四号延伸至东势案,市府已公告路线,不过,
反对“石冈路段采取隧道方案”的居民,也发起“给我国道,不要隧道,抢救大台中二百
万人水源安全”连署诉愿,对此,市府法制局指出,诉愿是人民的权利,收到后会依法进
行审查。
国道四号延伸到东势,后来改成“东势—丰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市府交通局去年底公告
路线,东势部分为国道四号丰原端台三线路口起,以隧道穿越台三线南侧的公老坪山区,
出隧道后跨越台三线与东丰自行车道,沿大甲溪南岸布设路堤东行,再往东南延伸并跨越
大甲溪到东势大桥东侧止,总长约九.三公里,隧道长约二公里,总经费九十一亿元,预
计从去年起至民国一○九年完成。
不过,反对打隧道的石冈区民委托律师柯劭臻,拟向市府诉愿审议委员会诉愿,他们认为
“国道四号选错路线,风险无限”,石冈路段采隧道方案,总长近十公里,每一公尺要价
近一百万元,只为省十分钟路程;石冈区地层破碎,不适合打隧道,又是水源保护区,上
述方案把石冈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当成是开玩笑的黑箱作业,更把大台中二百万人
的饮用水安全拿来豪赌”,“要国道,不要隧道,不要第二个小林村”。
市府法制局长林月枣指出,诉愿是人民的权利,不过,要有行政处分,被处分人或利害关
系人才可提诉愿,上述诉愿案是否符合程序要件,由审议委员会认定。
交通局交通工程科长何文瑞指出,这件道路工程案,正由建设局进行细部规划,尚未完全
定案,也未确认动工时间;记者联系市府建设局三次,该局则指主管与承办人员都在开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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