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建议4.1位阶应高于3.2、3.3、3.4

楼主: MiaoXin (妙信)   2021-01-27 12:24:23
已完备4.1条件之贴文(原文照录)不应该因为3.1、3.2、3.3之内容而触犯板规,
更何况是政府立案的合法媒体。
当使用者已查证新闻内容以完备4.1的各项要件,
只要内容有铁路点,符合铁路板范围。
不应该再去判断内容是否商业化、是否有无意义。
这个部分应该交由主管机关认定,
而不是板友板主的阶段判断。
如果不相信新闻所传递的资讯,
那么不如废掉新闻这个类别。
作者: zxcc79   2021-01-27 12:35:00
没有人说要对疑似的那篇文作处理阿,不知道建议修这条用意是? 缩限缩太小等等罚不了又要怪板主?
楼主: MiaoXin (妙信)   2021-01-27 12:45:00
检举楼R101已经检举了。只是提建议而已,未来可能还是会发生。
作者: zxcc79   2021-01-27 12:46:00
而且就我判例没抓过4.1 还需要放宽?检举也不一定成案
楼主: MiaoXin (妙信)   2021-01-27 12:50:00
了解,感谢板主回答。
作者: R101 (R101)   2021-01-27 12:50:00
提检举还是要看板主要不要判啊,而且那篇文业配太夸张了,连演都不演,就该用商业文的规范看。
楼主: MiaoXin (妙信)   2021-01-27 12:57:00
演不演可以问主管机关,但是至少那是合法的内容又有铁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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