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40112 (三分天注定)》之铭言:
: 后来退票成功 以下是和网友们分享的SOP
: 1.请于离站前先去出站口的“误点机”索取“误点证明”
: 2.出站前先将自己原本的车票于出站口抽“○○站证明用”的章
: 3.请不要持“磁卡票证”进入自动匣门出站 请人工验票出站
: 4.出站请至台北火车站的“值班站长室”
: 将“原票根”、拟搭“乘下一班列车的票根”及“误点证明”交由站长
: 请站长签核发退票
: 5.再持已签核发退票注记的车票至售票窗口办理退票手续
: (毋须扣除退票的手续费 原价退回)
因为偶尔会遇到误点,导致无法赶上已购票的下一班列车
爬文找到这篇说可以退票
不过台铁的旅客运送契约
好像没有写误点可以退下一班的票
只有写(五)
旅客乘车进站前发现营运中断或原票所载列车误点逾三十分钟,
致无法办理乘车变更时,原票得办理退票,免收手续费。
请问原原PO说可以退票,是每个站各自作法吗?
还是台铁有公告或颁布说这种情形可以退票?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