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加班费逾8时反缩水 高铁工会吁依法休假
今年新版劳基法上路,删除休息日加班费,做1给4的设计,近期高铁公司便依据新法,把
加班费改成核实计算,但加班倍率优于劳基法。不过高铁工会发现,加班超过8小时,累
计时薪反而缩水两到三成,因此呼吁工会会员,明年春节国定假日“依法休假”,以抵制
高铁8小时以上的长班表。
每逢国定假日,高铁员工就必须牺牲与家人团聚的时间,担起运输重担,疏运旅客返乡,
不过高铁11月中公告新版休息日、国定假日加班费计算方式,却让工会感到“薪酸”。
以月薪3万6千元的高铁员工为例,2016年底劳基法修法确立“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费
时薪,做1给4,因此加班了9小时,员工可领到12小时、3500元的薪水;不过劳基法再度
修改,今年3月上路的新制,休息日加班费改核实计算,高铁也跟着改,即便加班倍率优
于劳基法,但以9小时为例,员工实领到的就是9小时2775元薪水,加班费反而缩水。
民众认为,“服务业满多都是这样子的,也是满辛酸的,毕竟我付出的是我一般(国定)假
日时间出来上班,那我当然就是要嘛是双倍薪,要嘛就是更好的补休。”
民众替高铁员工抱不平,高铁工会也发出公开信,批评公司恶修加班费计算,若休息日加
班超过8小时,累计时薪反而缩水两到三成,因此呼吁会员,明年春节国定假日行使劳工
权利“依法休假”,以抵制高铁8小时以上的长班表。
有旅客认为,“高铁自己应该要解决的,资方要处理这一块(疏运风险),而不是把责任推
给劳方。”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指出,“劳动基准法只是个基准,我觉得获利的公司,或者是
有能力的公司,应该给予更高的(加班费)标准。”
高铁2018年前3季累计营收超过3百亿元,台湾劳工阵线观察,高铁为获利公司,应该优于
劳基法给付加班费,现在追随新修的劳基法改变计费,当然会引起反弹。高铁回应,休息
日出勤费率调高12%到31%,已充分兼顾法律遵循以及员工照顾。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15600